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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剑千金买,平生未许人。
怀君万里别,持赠(zèng)结交亲。
孤松宜晚岁,众木爱芳春。
已矣(yǐ)将何道,无令白发新。
这把宝剑异常珍贵价值千金,多年来我从未答应送给别人。
想到你就要启程到远隔万里的地方去,把它赠送给你以表结交情深。
峰顶孤松适宜在严寒中生长,一般草木喜欢在春天里争胜。
生在当今世道还有什么可说,你千万别愁添白发就此消沉。
参考资料:
1、张学文.唐代送别诗名篇译赏.重庆:重庆出版社,1988:26-27
未许人:没有答应送给别人。未:没有。许:应允,认可,答应。
怀君:想念您。怀:想到,想念。君:引申为人的尊称,相当于“您”。结交亲:结交亲密。
晚岁:一年将尽的时侯。芳春:春天,春季。
已矣:算了吧。将何道: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无:通毋、勿。白发新:新添白发。
宝剑是杀敌的武器,古人把它看作建功立业的象征。临别时诗人把宝剑送给即将远行的友人,表现了对友人的鼓励与期望。诗的前一二句“宝剑千金买,平生未许人”是一个衬垫,写诗人有一把价值千金的宝剑,想给它挑选一个配得上佩带它的主人,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找到个可以期许的人。诗人借宝剑来写人:写王无竞的才能,也写他们之间的友情。好马需要名将骑,好剑也需要有才能的人才有资格佩带。
三四句“怀君万里别,持赠结交亲”,写友人就要启程到远隔万里的地方去,诗人把宝剑赠送给友人。聊表惜别之情,为宝剑有幸找到一个合适的主人。借宝剑的千金之贵,写出王无竞的非凡之才;借平生的无限珍惜,突出相互之间的友情之深。从侧面赞扬了王无竞的才志和品格,也表明两者之间志趣相投的知己。
前四句写赠物,后四句转写赠言。五六两句“”是勉励的话,写一般的花草树木都喜欢在春天里争芳斗艳,只有高高山峰的孤松,在一年将尽的冬季,不避风刀霜剑与严寒搏斗,更显出它那顽强的性格和高尚的节操。孔夫子说:“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孤松宜晚岁”一句似从此化出,勉励友人要像绝顶孤松那样傲霜斗雪,常绿不凋,在后半生保持顽强性格和高尚情操,不要像一般草木那样,只能争艳于春暖时节,一遇风霜严寒,便枯萎凋谢。
“晚岁”,一年将尽,也暗含着大器晚成的意思,用双关的语意鼓励对方。里面也就包含了这样的意思:不要因眼前的挫折而丧失信心,应当象“岁寒不凋”的孤松那样经得起风霜的考验。这里巧妙地用了“众木”和“孤松”的比喻是寓有深意的。众木喜欢春天的芳华,孤松却傲岸不屈,晚岁在与冰雪抗争中显出铮铮铁骨。“山上青松山下花,花笑青松不如它。有朝一日寒风至,只见青松不见花。”对比之下,孤松的品格与节操的美就更加突出。诗人以这样的比喻来赞扬王无竞,显得更加形象、有力。这两句对比强烈,在赞赏和勉励的同时,对一般小人给予了极大的鄙视和无情的鞭挞,语意含蓄,韵味深广。
最后两句“已矣将何道,无令白发新”,写出友人不公平待遇已事实,但切不可就此消沉下去,应当及时努力,不要虚度年华,莫到满头白发之时而空悲感伤。从诗意中隐隐流露出诗人对友人受到不公的待遇而愤慨的,但诗人并没有停留在这一点上,更主要的是劝勉和鼓励友人振奋精神,努力奋斗。以儒家“穷则独善其身”的思想安慰劝勉友人,虽然生不逢时,也不要空老岁月,虚度年华。全诗慷慨深沉,悲壮苍凉,体现了诗人不甘沉沦,奋发有为的精神。
精卫衔(xián)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qī),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辰一作:晨)
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
刑天挥舞着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
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
如果没有这样的意志品格,美好的时光又怎么会到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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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衔:用嘴含。微木:细木。
刑天:神话人物,因和天帝争权,失败后被砍去了头,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两乳为目,以肚脐当嘴,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
同物: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就和其它的的相同,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忧虑。化去:刑天已被杀死,化为异物,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
徒:徒然、白白地。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良辰:实现壮志的好日子。讵:岂。这两句是说精卫和刑天徒然存在昔日的猛志,但实现他们理想的好日子岂是能等待得到!猛志:勇猛的斗志。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讵:表示反问,岂。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 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