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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
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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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之六年:632年(唐太宗贞观六年)。唐太宗是我国历史上有一定作为的皇帝,他在位年间,国势强大,社会较安定,史称“贞观之治”。大辟:死刑。辟,法。刑法。大辟意为最重的刑罚。
意:估计。贼:用作动词,窃,私下行动,引申为窥测。
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他们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的明君。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入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
繖(sǎn)幄(wò)垂垂马踏沙,水长山远路多花。
眼中形势胸中策,缓步徐行静不哗(huá)。
马后垂着伞盖,马蹄踩着黄沙,沙沙,沙沙。山遥遥,水茫茫,沿路见到那么多的野花。
眼观敌我形势,战术方略早已成竹在胸。兵马缓步前进,三军肃静无人喧哗。
参考资料:
1、缪钺等.宋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719-720
2、钱钟书.宋诗选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192
繖幄:指伞盖。繖,同“伞”,从晋代起,官员出门,仪仗队里都有伞。
策:战术、方略。徐行:慢速前进。哗:嘈杂的声音。
宗泽是宋代与岳飞齐名的抗金名将,陆游有两句著名的诗“公卿有党排宗泽,帷幄无人用岳飞”(《剑南诗稿》卷二五《夜读范至能〈揽辔录〉言中原父老见使者多挥涕感其事作绝句》),就是把两人相提并论的。他的诗虽所存不过二十来首,但一部分诗从一个抗金将领的角度反映了宋朝的抗金战争,很有特色。《早发》便是其中较为有名的一首。
《早发》写宗泽率领自己的军队于清晨出发,去进行一次军事活动。全诗的气氛可以用诗中的一个“静”字来概括。这“静”既是早晨的大自然所特有的宁静,又是纪律严明的宗泽部队行军时的肃静,更是一场激战即将来临之前的寂静。这三种“静”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逼真的行军图。
“繖幄垂垂马踏沙”,写的是行进中的军队。“繖幄”是主帅行军时所用的仪仗,“垂垂”是张开的伞有秩序而无声地移动的样子,给人以静悄悄的感觉。“马踏沙”给人的感觉也是这样,那战马踩着沙地所发出的沙沙声,更衬托出行军队伍的整齐与肃静。这一句的特色,就在于用一个视觉画面表现了一个听觉印象;而行军队伍的肃静不哗,正是反映了宗泽部队的纪律严明,有战斗力。
“水长山远路多花”写了行军队伍周围的自然景色。悠长的流水、绵亘的远山、点缀于路旁的野花,这三者所构成的意境,是一种大自然在清晨时分的静谧。大自然的宁静与行军队伍的肃静互相映衬。“水长山远”既是说的自然景色,又暗示了行军路线之长。而宗泽既有闲情雅致欣赏周围的山水花草,则表明他对即将来临的军事行动早已成竹在胸,为下面一句的正面描写作了很好的铺垫。
“眼中形势胸中策”,正面描写了主人公的思想活动。“眼中形势”,是指当时的抗金形势;“胸中策”,是指他将要采用的战略战术。宗泽骑在马上,分析着当时的形势,考虑着自己的对策,觉得一切都已了然于胸中。正因为这样,所以“缓步徐行静不哗”,让部从放慢速度,坚定而又稳重地向前行进,静悄悄地没有喧哗之声。最后一句所表现的,是一种名将指挥下的部队的风貌。在“静不哗”中,既表现了严明的纪律,也表现了激战来临之前的肃穆气氛。
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就在于它平平实实,不作豪迈语,却写出了一个大将的风度,一直脍炙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