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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取郜(ɡào)大鼎(dǐng)于宋,纳于大(tài)庙,非礼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
夏四月,鲁桓公从宋国取得原属郜国的传国大鼎,放进太庙,这是不符合礼仪的。
臧哀伯规劝桓公说:“作百姓君主的人,要发扬德行,堵塞违礼的行为,以便监察百官,就这样还怕有不足之处,还要显示各种美德以传示子孙。所以那清静肃穆的太庙用茅草做屋顶,祭祀天地的车子用草席做垫子,祭祀用的肉汁不用五味调和,黍稷、糕饼等祭品不用舂过的好米,这些是为了显示节俭。祭祀的礼服、礼冠,蔽膝、大圭,腰带、裙子、绑腿、靴子、冠上的横簪、冠旁的填绳、系冠的带子、冠顶的盖版,这些是为了显示等级上的差别。玉垫、刀饰、革带、带穗、旌旗上的飘带、马颈上的革带,这些是为了显示数量上的差别。礼服上火形、龙形、斧形、弓形等花纹,这些是为了显示纹彩上的差别。用五色绘出各种图象来装饰器物服饰,这是为了显示器物物色的差别。马铃、大小车铃、旗铃,是为了显示声音节奏,旌旗上画的日、月、星辰,是为了显示光明。所谓德行,就是节俭而有法度,事物的增减都有一定的数量,并用纹彩和颜色加以标志,用声音和光亮加以表现,以此来监察百官,百官这才警戒畏惧,而不敢违反法度。现在君王毁灭德行,树立违礼的坏榜样,把别国贿赂的宝器安放在太庙里,以此明白昭示百官。百官都来效法,君王又用什么去惩罚他们呢?国家的衰败,是由于官吏不走正道。官吏丧失德行,则是由于国君宠爱和贿赂风行的原故。郜鼎放在鲁国的太庙,还有比这更公开的贿赂吗?武王打败殷商,将九鼎搬到王城,义士尚有批评他的,更何况将标志违礼作乱的贿赂之器放在太庙,又该怎么样呢?”桓公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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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国名,姬姓,开国国君是周文王的一个庶子,春秋时为宋国所灭,其故地在今山东成武县东南。鼎:古代的一种烹饪器物,又因常常用作旌功记绩的礼器,所以又作为传国重器,其形制一般为三足两耳。宋:国名,春秋时为十二诸侯之一,开国国君为殷纣王的庶兄微子,其地在今河南东部及山东、江苏和安徽三省之间。大庙:即太庙,天子或诸侯国国君的祖庙。
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yuè)席,大(tài)羹(gēng)不致,粢(zī)食不凿,昭其俭也;衮(ɡǔn)冕(miǎn)黻(fú)珽(tǐnɡ),带裳(chánɡ)幅舄(xì),衡紞(dǎn)纮(hónɡ)綖(yán),昭其度也;藻率鞞(bǐnɡ)鞛(běnɡ),鞶(pán)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fǔ)黻(fú),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yánɡ)鸾(luán)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qí)旗,昭其明也。
《臧哀伯谏纳郜鼎》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并“纳于大庙”这件事的“非礼”。那么,到底什么是礼呢?礼的范畴极其广泛,内容极其复杂,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书《郑庄公戒饬守臣》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删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君子“约之以礼”《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联系古今关于礼的界说和孔夫子这些关于礼的言论,就不难理解作为鲁大夫的臧哀伯为什么非要冒着触怒鲁桓公的风险,向他“发表”这篇谏辞了;也就不难理解《臧哀伯谏纳郜鼎》一开始就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了。
臧哀伯这篇谏辞,并不先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这件事如何不对,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势,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会职责是“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接着就从礼制这个大视角,连用七个排比句,从七个方面,即“昭其俭”、“昭其度”、“昭其数”、“昭其文”、“昭其物”、“昭其声”、“昭其明”,来阐明君主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根本社会责任;然后,话锋一转,才落到桓公“纳郜鼎”这件“灭德立违”的事情上来。并在指出这一事件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以后,还用周武王克商后“迁九鼎于雒邑”招来“义士”非议的历史教训,警醒鲁桓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种“灭德立违”的错误举措的危害性。这篇谏辞如此行文,不仅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谨严,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而且气势显得特别恢弘,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至于谏辞中用了近乎后世才产生的赋的手法,铺叙大量我们今天颇感陌生的具体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为这些事物都和当时的典章制度有密切关系。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一种文化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许多或厚或薄的积淀层,而每个积淀层都会或深或浅地打上它的时代烙印。因此,在阅读和欣赏此文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审视,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去分析,去感悟,抛弃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华”。可以肯定地说,“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内核”还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
世上谩( màn)相识,此翁殊不然。
兴来书自圣,醉后语尤颠(diān)。
白发老闲事,青云在目前。
床头一壶酒,能更几回眠?
世上的人随便交朋友,而这位老人却不这样。
兴致一来书法自然天成,醉酒之后语言尤其豪放癫狂。
头发白了而恬然自乐,不问他事;眼睛里只有天上自由漂浮的白云。
床头上放着一壶酒,人生能有几回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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谩:随便。
闲事:无事。
几回眠:几回醉。
首联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突出张旭的与众不同。“”大意是,世上很多人即使天天见面,给人的印象也不深,而张旭这个人却不一样。“翁”,是对张旭的尊称,在这一抑一扬之中,张旭的形象如高峰突起,给人以强烈印象,令人肃然起敬。这一联好像漫不经心,随意道来,却起得十分有力。
如果说第一联只是诗人对张旭的总的印象,是虚写,那么,以下各联即转入了对张旭形象的具体刻画,是实写。字里行间,倾注着诗人对张旭无比钦敬的感情。
张旭有两个称号,一是“草圣”,二是“张颠”,为世所公认,实写时即先从这两个称号着笔:“”张旭精楷书,尤善草书,逸势奇状,连绵回绕,自创新的风格,人称“草圣”。杜甫《饮中八仙歌》中,就有“张旭三杯草圣传”的诗句。又《新唐书·文艺传》说:张旭“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世呼‘张颠’。”这一联对句互见,是写张旭在酒醉兴来之时,书法就会达到超凡入圣的境界,言语也更加狂放不羁,一副天真情态。诗中表现了对张旭书法、性格的由衷的赞美,同时暗示了艺术重在性灵的自然流露。
接着进一步赞美了张旭泊然于怀、不慕荣利的高贵品质:“”“青云”这里指隐逸。这一联写得十分传神,读者仿佛看到一位白发垂垂、蔼然可亲的老者,不问世事,一身悠闲,轻松自得。正因为不乐仕进,具有隐者的风度和情怀,才能够性情旷放,因此也才能够时时保有天真之态,在书法艺术上取得不同流俗的极高的成就。这一联乍看似与第二联平列,而实则深入了一层,将诗意推进到了一个新的深度。
尾联承接上联,继续推进,描写张旭的醉眠生活。“”两句化用了《世说新语·言语》中的一个典故:“孔文举(即孔融)有二子,昼日父眠,小者床头盗酒饮之。”孔融是汉末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字文举,诗文皆善,为人恃才负气,狂放不羁。这里以孔文举比张旭,足见推重之意。但这一联写张旭生活情形,不是平直叙述,而是以问句出之,显得格外亲切。意思是:您老人家床头那壶酒,怕会被家中子、孙偷喝吧,能伴您几次醉眠呢?意思已略带调侃,但又极有分寸,包涵着丰富的意蕴。一方面,表现张旭平时经常醉眠,形象更为生动可感。另一方面,诗人在老前辈面前竟然开起玩笑来,这位老前辈的豁达可亲自然可以想见,而诗人自己的天真发问,也愈显得醉态淋漓。至此,宴席间的热烈气氛,宴饮者的融洽关系,皆如在目前。这是以醉写醉,以自己的旷放衬托张旭的旷放,使题目中的“醉后”二字,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张旭的可敬可爱的形象,跃然纸上。
全诗在章法上虚实结合,虚写处内蕴丰富,而不显得空虚;实写处形象具体,但笔调轻灵,而无板滞胶着之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使诗人的感情与诗中主人公的形象融为一体,产生出动人的艺术力量。另外,此诗语言清新明朗,与诗中欢快活泼的情绪相适宜,真切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