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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
笙(shēng)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
残暑蝉(chán)催尽,新秋雁戴(dài)来。
将何还睡兴,临卧举残杯。
小宴会随着凉夜的来临散了,自己从平桥上踏着月色回去。
笙歌停止了,灯火熄灭了。
残留的暑气已在蝉声中消失,新的秋天随着大雁南飞而到来。
拿什么东西来催眠?那就是在临睡时把剩下的酒喝完。
参考资料:
1、周勋初严杰选注.白居易选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01月第1版:第295-296页
2、西北师范学院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简明文学知识辞典: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10月第1版:第339页
追凉:乘凉。平桥:没有弧度的桥。
戴:一作“带”。
将何:拿什么。残杯:剩下的酒。
青年时代曾以兼济天下为己任的白居易,慷慨创作了大量为民请命,使权贵显臣“变色”、“切齿”、“扼腕”的新乐府诗。因触动了权贵的利益,在仕途上遭到了接二连三的打击后,他被迫选择了全身避害、乐天安命的“中隐”之路。公元824年(穆宗长庆四年),五十三岁的白居易开始谋求分司东都的闲职。到公元829年(文宗大和三年),终于如愿以偿,太子宾客分司东都的诏令颁发了。省分知足的白居易自此不再以政事为念,终日以诗酒弦歌为乐。在洛阳度过了他的晚年。于是大量“皆寄于酒,或取意于琴,闲适有余,游乐不暇”的闲适诗代替了讽喻诗。《宴散》一诗正作于这个时期。白居易分司东都后,在洛阳的履道里和新昌坊购置了私宅,并有园林胜景,过着闲适的生活。在《自题小园》一诗中说:“亲宾有时会,琴酒连夜开。”可见家居小宴接连不断。《宴散》诗写的就是一次平常的家庭宴会。“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这次小宴,正值夏秋之交的一个夜晚,宴会之时,残暑未尽。宴散之后,诗人送走客人,信步庭园,踏着月色,身受着习习的凉风,分外怡人。诗人尽情地领略着这凉爽的秋气。踏着美丽的月色,才觉得今晚的小宴结束得正是时候,似乎是“追凉”而散似的。不然,错过了此时此刻的良宵美景,岂不是太可惜了。一个“追”字,道出了诗人宴散步月平桥,沉浸在这新秋之夜的惬意心情。
然而这一夜的小宴又是十分成功的,气氛是融洽而热烈的,宾主都共同度过了一个愉快而难忘的夜晚,因此诗人在平桥闲步时,宴会的盛况、宴会结束时“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的动人情景,不断地浮现在诗人的脑海里。白居易十分爱好音乐,他曾亲手谱制过不少乐曲,包括《霓裳羽衣曲》这样的大型乐章,同时还能弹琴吹笙,指挥乐队。分司东都后,他蓄养有不少的乐妓,组成一支不小的乐队。赵翼在《瓯北诗话》中曾说:“其家乐直可与宰相、留守比赛精美。”可见白居易的家乐是十分有名的,这夜的小宴必定也是笙歌缭绕、灯辉煌,气氛热烈,宴在酒酣宴足、尽兴而散的时候,笙歌虽然结束了,但它的余音似乎还回旋散落在院落之中,不绝如缕;仆人们举着灯火,送客人步下楼台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诗人没有正面描绘宴会酒筵之丰盛,笙歌之优美,而是抓住宴散时的两个镜头,加以烘衬,宴会的盛况尽在其中了。欧阳修《归田录》载:“晏元献公(殊)喜评诗,尝云:‘老觉腰金重,慵便枕玉凉’未是富贵语,不如‘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此善言富贵者也。”可见这一联不愧为诗歌史上描绘富贵气象的典范,它尽弃金玉锦绣一类的庸俗字句,而以极其疏淡的笔墨,绘出了身居高位的白居易的富贵气象和赏心乐事。
“残暑蝉催尽,新秋雁戴来”。暑尽秋来,蝉随着秋凉的到来,生命的时日将尽,抱树而鸣之声更切;新秋伊始,北雁结队南翔。诗人抓住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特征,把夏去秋来的自然界变化表现得十分富于诗意,称残暑是急切的蝉鸣之声催促而去尽,新秋季节是群雁方引来。五言律诗以第三字为诗眼。这两句以“蝉”、“雁”二字为诗眼,不仅使这两个诗句本身意象生动,警策动人,而且照亮了全诗,深化了诗的主题和意境,加强了全诗的艺术感染力,因此魏庆之在《诗人玉屑》里将这两字作为“唐人句法”中“眼用实字”的范例。
“将何还睡兴?临卧举残杯”。诗人在宴罢闲步时,伴随着明月而来的新秋凉意,诗人兴奋不已,似乎是他首先感受到了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这新秋的凉风,不仅吹散了诗人身上的“残暑”余热,也掀起了诗人心田秋水般的微澜,不知是喜还是悲,睡意全无。但夜已深沉,万籁俱寂,人们早已进入了梦乡,是该睡觉的时候了。于是诗人,为了今夜酣畅的一觉,又举起酒杯,独酌起来。
姽婳将军林四娘,玉为肌骨铁为肠。
捐躯自报恒王后,此日青州土亦香!
这首诗是《红楼梦》中贾兰所作,与贾环的《姽婳词·红粉不知愁》、贾宝玉的《姽婳词·恒王好武兼好色》都出自小说的第七十八回。
贾政与众幕友谈及恒王与林四娘故事,称其“风流隽逸,忠义感慨”,“最是千古佳谈”,命贾兰、贾环和贾宝玉各吊一首。贾政所叙述的情节是作者利用了旧有明代传说史事而加工改缉的。“姽婳”一词初见于宋玉《神女赋》,形容女子美好贞静,所以小说中说,加以“将军”二字更见奇妙。
《姽婳词》突出地表现了曹雪芹政治观点上的矛盾:他一方面不满封建制度,一方面又想“补天”;一方面憎恶政治腐败、现实黑暗,一方面又为清帝国的命运担忧,为他们这个阶级的没落而哀伤;一方面同情奴隶们的痛苦和屈辱,为受冤遭迫害者提出强烈的控诉,一方面又主张“清清白白”地做人,“守着多大碗儿吃多大碗的饭”,反对奴隶们用暴力来推翻现存的制度、争取自身的解放。在《姽婳词》中,他以当今皇帝褒奖前代所遗落的可嘉人事为名,指桑骂槐,揭露和嘲笑当朝统治者的昏庸腐朽和外强中干的虚弱本质,这是大胆的。但是,把封建王朝在农民起义风暴的猛烈扫荡下的土崩瓦解看成是一场灾难,把向革命势力作拼死顽抗的林四娘当作巾帼英雄而大加赞美,这又说明曹雪芹并没有完全背叛自己的阶级。
清代康熙之后,政治上转向黑暗,随着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斗争日益激化,农村中的夺粮、抗租和“抢田夺地”的斗争也此起彼伏,大规模农民起义的条件虽则尚未成熟,但已在酝酿之中。封建地主阶级中一些对现实比较有清醒认识的人,开始担心像前代青州唐赛儿以至李自成那样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不久就会重新出现,哀叹没有人能“挽狂澜于既倒”。《姽婳词》正反映了这种深怀隐忧的没落阶级的思想情绪。
脂砚斋在小说写到“黄巾、赤眉一干流贼余党”时曾加批语,以为不能实看这些话,否则,“便呆矣”,还说“此书全是如此,为混人也”。因而,目前有些研究红学和史学的人认为,从史事看,林四娘应死于抗清,“非与义军为敌者”(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230页),此诗实“与义军无关”,“对立面为侵扰青州之清军”,这样写是为“避清帝爪牙之耳目”,或者更肯定地认为“是指崇祯十五年(注:崇祯十五年为1642年)十二月清军在未入关前一次入侵明境山东青州之事”(引自徐恭时一九七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的信件)。此说,不仅关系到作者对农民起义的政治立场问题,也关系到这位满族子弟会不会存在某些反满意识的问题。这是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
关于小说的人物形象,《姽婳词》这段情节在小说描述晴雯之死的过程中是强行插入的,表面上像是游离的、节外生枝的。贾宝玉吊晴雯扑了空回来,就被叫去做吊林四娘的诗,做成《姽婳词》,作者连过渡的文字也不要,紧接着就让他撰写《芙蓉女儿诔》,这一切其实都是有用意的,那就是通过诗来暗示诔文中所包含的政治寄托。然而,把一个以生命去酬答平日恩宠的贵族姬妾与一个遭封建势力迫害而死的女奴放在一起写,以便作某种类比的意图,从阶级观点来看是有问题的。它同样清楚地表明了曹雪芹思想中所存在的深刻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