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甘诗

太和八九年,训注极虓虎。潜身九地底,转上青天去。
四海镜清澄,千官云片缕。公私各闲暇,追游日相伍。
岂知祸乱根,枝叶潜滋莽。九年夏四月,天诫若言语。
烈风驾地震,狞雷驱猛雨。夜于正殿阶,拔去千年树。
吾君不省觉,二凶日威武。操持北斗柄,开闭天门路。
森森明庭士,缩缩循墙鼠。平生负奇节,一旦如奴虏。
指名为锢党,状迹谁告诉。喜无李杜诛,敢惮髡钳苦。
时当秋夜月,日值曰庚午。喧喧皆传言,明晨相登注。
予时与和鼎,官班各持斧。和鼎顾予言,我死知处所。
当庭裂诏书,退立须鼎俎。君门晓日开,赭案横霞布。
俨雅千官容,勃郁吾累怒。适属命鄜将,昨之传者误。
明日诏书下,谪斥南荒去。夜登青泥坂,坠车伤左股。
病妻尚在床,稚子初离乳。幽兰思楚泽,恨水啼湘渚。
怳怳三闾魂,悠悠一千古。其冬二凶败,涣汗开汤罟。
贤者须丧亡,谗人尚堆堵。予于后四年,谏官事明主。
常欲雪幽冤,于时一裨补。拜章岂艰难,胆薄多忧惧。
如何干斗气,竟作炎荒土。题此涕滋笔,以代投湘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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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yù)柳斜。
日暮(mù)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
暮春时节,长安城处处柳絮飞舞、落红无数,寒食节东风吹拂着皇家花园的柳枝。
夜色降临,宫里忙着传蜡烛,袅袅炊烟散入王侯贵戚的家里。
参考资料:
1、张在军,王彦安.新课标小学生必备古诗词(六年级):石油工业出版社,2010年
春城:暮春时的长安城。寒食:古代在清明节前两天的节日,焚火三天,只吃冷食,所以称寒食。御柳:御苑之柳,皇城中的柳树。
汉宫:这里指唐朝皇官。传蜡烛:寒食节普天下禁火,但权贵宠臣可得到皇帝恩赐而得到燃烛。五侯:汉成帝时封王皇后的五个兄弟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皆为候,受到特别的恩宠。这里泛指天子近幸之臣。
开头一句“春城无处不飞花”。“春城”指春天里的都城长安。“飞花”即花瓣纷纷飘落,点明暮春季节。“无处不”,用双重否定构成肯定,进而写出整个长安柳絮飞舞,落红无数的迷人春景。第二句“寒食东风御柳斜”是写皇宫园林中的风光。“御柳”是指御苑里的柳树。当时风俗寒食日折柳插门,清明这天皇帝还要降旨取榆柳之火赏赐近臣,以示恩宠。所以诗人在无限的春光中特地剪取随东风飘拂的“御柳”。
诗的前两句写的是白昼,后两句则是写夜晚:“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日暮”就是傍晚。“汉宫”是借古讽今,实指唐朝的皇宫。“五侯”一般指东汉时,同日封侯的五个宦官。这里借汉喻唐,暗指中唐以来受皇帝宠幸、专权跋扈的宦官。这两句是说寒食节这天家家都不能生火点灯,但皇宫却例外,天还没黑,宫里就忙着分送蜡烛,除了皇宫,贵近宠臣也可得到这份恩典。诗中用“传”与“散”生动地画出了一幅夜晚走马传烛图,使人如见蜡烛之光,如闻轻烟之味。寒食禁火,是我国沿袭已久的习俗,但权贵大臣们却可以破例地点蜡烛。诗人对这种腐败的政治现象做出委婉的讽刺。
这首诗善于选取典型的题材,引用贴切的典故对宦官得宠专权的腐败现象进行讽刺。虽然写得很含蓄,但有了历史典故的暗示,和中唐社会情况的印证,读者还是能了解诗的主题的。
墙有茨(cí),不可扫也。中冓(gòu)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墙有茨,不可襄(xiāng)也。中冓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
墙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
墙上长满了蒺藜,无论如何扫不掉。你们宫中私房话,实在没法说出口。如果真要说出来,那话就难听死啦。
墙上长满了蒺藜,无论如何除不掉。你们宫中私房话,实在没法详细说。如果真要说详细,那话说来可长啦。
墙上长满了蒺藜,没有办法打捆走。你们宫中私房话,实在不能对人说。如果真的传开来,简直就是羞辱啊。
参考资料:
1、姜亮夫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89-90
2、王秀梅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91-92
鄘(yōng):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汲县北。茨:植物名,蒺藜。一年生草本植物,果实有刺。中冓:内室,宫中龌龊之事。道:说。所:若。
襄:除去,扫除。详:借作“扬”,传扬。
束:捆走。这里是打扫干净的意思。读:宣扬。
这首诗内容与《邶风·新台》相承接,主要意思是讽刺宣姜(齐女)不守妇道,和庶子通奸,其事丑不可言。诗以墙上长满蒺藜起兴,给人的感觉,卫公子顽与其父妻宣姜的私通,就像蒺藜一样痛刺着卫国的国体以及卫国人民的颜面与心灵。
全诗一唱三叹,在反复重复的数落中,一层层加深着对这一宫廷丑事的批判。在结构上,叠咏而意义递进,无论在内容、思想感情上都是一层深过一层,有效地增强着诗歌的讽刺力量。诗中之“不可埽”、“不可襄”、“不可束”,表面上写墙茨之延伸愈来愈长,几乎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实际上是比兴卫公子顽与其父妻私通已经到了无耻糜烂、昭然无忌的程度。诗中之“所可道也”、“所可详也”、“所可读也”,表明人们对这种宫廷丑事的议论,在一步一步的升级,几乎已经尽人皆知了。诗中之“言之丑也”、“言之长也”、“言之辱也”,写人们对于这种宫廷丑闻的感情态度,由丢脸、气愤到感到耻辱,真有一人之祸,祸及国体的感觉。
此诗三章重叠,头两句起兴含有比意,以巴紧宫墙的蒺藜清扫不掉,暗示宫闱中淫乱的丑事是掩盖不住、抹煞不了的。接着诗人便故弄玄虚,大卖关子,宣称宫中的秘闻“不可道”。至于为何不可道,诗人绝对保密,却又微露口风,以便吊读者口味。丑、长、辱三字妙在藏头露尾,欲言还止,的确起到了欲盖而弥彰的特殊效果。本来,当时卫国宫闱丑闻是妇孺皆知的,用不着明说,诗人特意点到为止,以不言为言,调侃中露讥刺,幽默中见辛辣,比直露叙说更有情趣。全诗皆为俗言俚语,六十九个字中居然有十二个“也”字,相当今语“呀”,读来节奏绵延舒缓,意味俏皮而不油滑,与诗的内容相统一。三章诗排列整齐,韵脚都在“也”字前一个字,且每章四、五句韵脚同字,这种押韵形式在《诗经》中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