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螽(zhōng)斯羽,诜(shēn)诜兮。宜尔子孙,振(zhēn)振兮。
螽斯羽,薨(hōng)薨兮。宜尔子孙,绳(mǐn)绳兮。
螽斯羽,揖(yī)揖兮。宜尔子孙,蛰(zhé)蛰兮。
蝈蝈张翅膀,群集低飞翔啊。你的子孙多又多,家族正兴旺啊。
蝈蝈张翅膀,群飞嗡嗡响啊。你的子孙多又多,世代绵延长啊。
蝈蝈张翅膀,群聚挤满堂啊。你的子孙多又多,和睦好欢畅啊。
参考资料:1、《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12页。
螽斯:或名斯螽,一种直翅目昆虫,常称为“蝈蝈”。一说“斯”为语词。诜诜:同莘莘,众多貌。振振:茂盛的样子。
薨薨:很多虫飞的声音。或曰形容螽斯的齐鸣。绳绳:延绵不绝的样子。
揖揖:会聚的样子。揖为集之假借。蛰蛰:多,聚集。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真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
手里金鹦(yīng)鹉(wǔ),胸前绣凤凰。偷眼暗形相,不如从嫁与,作鸳(yuān)鸯(yāng)。
待嫁的女子手中正绣着金鹦鹉,胸前绷子床上绣着凤凰。暗中左顾右盼,偷偷打量,心想就这样嫁给他,作一生的鸳鸯吧。
参考资料:
1、高峰编选.温庭筠·韦庄集.江苏:凤凰出版社,2013:120
南歌子:唐教坊曲名,后用作词牌名。又名《南柯子》、《春宵曲》、《望秦川》、《风蝶令》等。杨文生考此词曲调本。金鹦鹉:金色鹦鹉,此指女子绣件上的花样。偷眼:偷偷瞥视、窥望。形相:端详、观察。从嫁与:嫁给他。从:跟、随。作鸳鸯:比喻结为夫妻;鸳鸯:鸟名,形似野鸭,雌雄双柄双止,偶居不离,古称“匹鸟”。
“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这是一个很有点气派的公子哥儿,手里擎的是名贵的鹦鹉,身上著的是绣着凤凰的锦服。“偷眼暗形相”,这是女主人公的活动。“形相”,端详、打量也。一“偷”一“暗”,一个思春心切又不无娇羞的少女出来了。“不如从嫁与,作鸳鸯”。一番“形相”之后,女主人公很快地做出了嫁他的抉择。在这里,作者为人们展示了一个鸟的意象系列:活的鹦鹉、绣的凤凰、抽象的富于像象征意味的鸳鸯。唐人多以鹦鹉、凤凰对举,如骆宾王诗云:“鹦鹉杯中浮竹叶,凤凰琴里落梅花。”又如杜甫诗云:“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但词中的鹦鹉、凤凰似乎只是为了招来鸳鸯。他端详了半天,看到的是他手里的鹦鹉、胸前的凤凰,于是自然而然地,她想到了鸳鸯,选择了鸳鸯。“不如从嫁与”一句颇觉突兀,而“作鸳鸯”又使“不如从嫁与”变得顺理成章,意象的转换揭示了少女的心理变化进程。
温庭筠借助民间艺术中常用的比兴手法使这首流于浅近的词饶有趣味,为人们描绘了一幅世俗的、平凡的而又充满了生命活力的民间生活小景。